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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峰金稳晨报7:30】2017.09.08 星期五

发布日期:2017-09-08      阅读量:2557

一、资管法规动态和每日处罚汇总

1.关于对白世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9-05

发布机构:吉林证监局

文号:吉证监决〔2017〕12号

处罚主体类型: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长

处罚措施:出具警示函

原文链接: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jl/ghbgzj/201709/t20170906_323191.htm

摘要:经查,你作为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食品”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存在以下问题:一、2012年以来,你以永丰食品名义对外签订11份借款合同,并将所借款项直接存入你个人或其他指定账户,涉及本金1.404亿元,目前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调解或仲裁确定应由永丰食品承担还款义务的金额6925.17万元。上述借款事项,你未提请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也未告知公司进行会计核算。二、2012年以来,你以永丰食品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合同,为你个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借款进行担保,累计7项担保债务本金3140万元,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调解或仲裁确定担保债务本金908.58万元。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你未提请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三、你直接参与签署上述11项对外借款合同,7项对外担保合同,并知悉因签署对外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后续诉讼、仲裁等事项。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及时告知永丰食品上述重大事项,未能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永丰食品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临时报告中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关于对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9-05

发布机构:吉林证监局

文号:吉证监决〔2017〕13号

处罚主体类型:非上市公众公司

处罚措施:出具警示函

原文链接: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jl/ghbgzj/201709/t20170906_323192.htm

摘要: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2012年以来,你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白世洲以你公司名义对外签订11份借款合同,并将所借款项直接存入其个人或其指定账户,涉及本金1.404亿元,目前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调解或仲裁确定应由你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的金额6925.17万元。对此,你公司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未进行会计核算。二、2012年以来,你公司控股股东白世洲以你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合同,为其个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累计7项担保债务本金3140万元,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调解或仲裁确定担保债务本金908.58万元。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你公司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三、上述11项对外借款事项,7项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担保事项,以及因上述借款和关联担保纠纷产生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你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临时报告中均未及时披露。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升级上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7

发布机构:基金业协会

文号:无

处罚主体类型:无

处罚措施:无

原文链接:http://www.amac.org.cn/xhdt/zxdt/392333.shtml

摘要:各机构、各位学员:为更好地满足行业机构及基金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培训服务,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改造升级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2017年9月8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系统网址为http://peixun.amac.org.cn,已在原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学员用户可使用原账户和密码登录,机构用户可使用原账户和初始密码888888进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系统首页下方的使用指南及常见问题。选课、学习、缴费等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通过拨打客服热线010-61948893咨询。

 

4.优化监管服务又有新举措——上交所发布《沪市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岗手册》

发布日期:2017-09-07

发布机构:上交所

文号:无

处罚主体类型:无

处罚措施:无

原文链接: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170907_4386412.shtml

摘要:9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岗手册》(以下简称《上岗手册》)正式对外发布。这是上交所针对新公司在上市初期容易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首次编制的实用性手册。《上岗手册》采用系统梳理、图文并茂、实景重现等方式“手把手”地指导新上市公司快速掌握信息披露的入门技能,帮助公司迅速适应“上市”这个新角色。这是上交所强化一线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服务精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5.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7

发布机构:股转系统

文号:无

处罚主体类型:无

处罚措施:无

原文链接:http://www.neeq.com.cn/notice/3593.html

摘要:为进一步明确挂牌条件的适用标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新修订的《指引》将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实施。自2017年11月1日起申请挂牌的公司需满足新修订的《指引》的要求。自新修订的《指引》生效实施之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均废止。

 

 

 

 

二、新闻动态

1、央行:8月,外汇储备30915.27亿美元,环比增长108.07亿美元,三年来首次七个月连续环比增长。外管局表示,8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国际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有所上升,推动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上升。


2、商务部:1-7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26529.7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出口8077.2亿元,增长4.4%;进口18452.4亿元,增长13.5%;逆差10375.2亿元。7月当月,服务进出口额3681.3亿元,同比下降1.9%。


3、中证报:下半年以来,国资委推进国企改革的力度明显加大,以一月一会的频率通报改革进展。业内人士称,无论是从政策面还是在操作层面,下半年国企改革进展明显提速,国企改革已吹响集结号,大规模铺开的窗口期即将到来。


4、商务部: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我们一直致力于建设金砖国家一体化大市场。商建金砖国家自贸区取决于相关国家共同的意愿和努力,我们对此持积极和开放态度。


5、经济参考报:2017年以来,A股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整个市场已具备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继续适度松绑股指期货的条件。必须强调的是,坚持市场化改革与强化监管并不矛盾。这样的监管,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6、保监会:发布《关于在保监会公务活动中禁止饮酒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会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公务活动中禁止提供和饮用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7、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采编发布新闻信息。


8、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下,今年前8个月全国平均每天新设企业1.6万户,较改革前增长一倍多。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释放了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


9、上证报: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不再是AMC(资产管理公司)的“专利”,已有A股上市公司涉足该项业务并尝到甜头。业内人士表示,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紧贴资本市场,回报率较高,这是上市公司转型AMC的一个重要原因。


10、中证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在设计期货品种功能评估指标的时候应该“化繁为简”,为现货市场定价才是“硬指标”。基金公司代表指出股指期货存在市场参与主体不够多样化等问题,让我们听到了业界对进一步放松股指期货限制性措施的迫切要求。


来源:海峰科技尽调宝、财经早餐、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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