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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 ”老鼠仓”之悬剑,私募防范秘籍只此一条!

发布日期:2018-06-15      阅读量: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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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8年6月13日,中国基金报微信号《“女私募经理携两名员工玩“老鼠仓” 亏203万被罚100万》一文被纷纷转载,各群转发,快速引爆私募行业。


证监会的处罚清晰如水,“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证券行为进行了趋同交易”。


处罚也是趋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刘晓东、杨威、李儒柏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其中对刘晓东处以七十万元罚款;对杨威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李儒柏处以十万元罚款”。



一   私募遭100万顶格处罚,私募辩解反映私募行业不成熟心态证监会一一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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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私募寻求破解之法

“大多数证券类私募机构,主要创始人和团队核心人员,都是交易员、操盘手、研究员出身。他们早年做投资顾问,从代亲朋好友理财开始,自然兼管自己的账户。随着业绩做得好了,规模大了,其中一些会独立设立投资公司,到协会登记为私募管理人。


这种情况,其实不分大私募、小私募,大小私募均有这样的情况。然后,随着私募业务发展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同时监管越来越严,私募原始的成长方法、习惯都成为了陋习,甚至成为严重违规。极严重者,可能触及刑事犯罪。


所以说,从今天起,”老鼠仓”成为悬挂在达摩克利斯头顶的剑。


私募大佬们,包括近百亿私募大佬,曾经咨询我们“如果研究员的老丈人,买了公司同样的一只股票,我们怎么办?"

 

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相关的专家,深度讨论防止“老鼠仓”之道 。


 海峰关于“老鼠仓”的三个疑问 


1. 私募公司有申报制度,私募内部从业人员,比如投资经理或者研究人员,申报了一只股票,公司已经买了这只股票,公司会同意他买吗?


2.公司有申报制度,如果公司同意这个投资经理个人买同一支股票,证监局来查,是公司的责任?


3.私募投资经理管理了产品账户,是不是就不能管理自己的账户?



专家回答1

“问题1,即使有申报制度,公司是不会同意其买入,因为没有理由排除其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专家回答2

“内幕交易的判断标准有很多,会根据交易特征、买入的时点、资金量、是否知情人等综合判断,不仅仅是买入了就是内幕交易。如投资经理本身是知情人,公司已经买入,其即使申报也不应该买入相同的股票。”


专家回答3

“目前公募公司一般是禁止投资人员买卖股票的。有关申报制度,主要考虑识别难,技术难,人员贵,责任大,所以一般公司禁止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


专家回答4

“基金投资组合没有在指定媒体披露过,就是非公开信息。员工跟着买几等同犯罪,申报等于公司知道了,没有制止甚至同意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有公司决策或资金参与,可能涉嫌共同违法。”


专家回答5

“1.处罚决定说的很清楚;

2.投到基金里买啊;

3.公募不放在基金里,还可以理解,私募不放在基金里买,就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三   从今天起”老鼠仓”成为悬在头顶的剑私募破解秘籍只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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