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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季度更新最新要求: 风险揭示书新老划断,新投资者必须用新的,老投资者可不变

发布日期:2018-07-03      阅读量: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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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7月2日,中基协季度更新“风险揭示书”新要求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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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S系统季度更新协会新增“上传风险揭示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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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第一个工作日,大家忙于完成AMBERS系统2018年第二季度产品更新,却突然发现新增一项上传“风险揭示书”的要求!然而风险揭示书历经“三生三世”,这次突然新增上传要求,私募小伙伴该如何应对呢?  请先看看协会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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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要求:

请上传截至本季度末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如投资者较多,可将风险揭示书分多个压缩包上传。风险揭示书应加盖募集机构和投资者的签章和签署日期。若私募基金涉及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流动性等特殊风险的,应在风险揭示书的“特殊风险”部分中予以披露。同时,在“投资者声明”部分第一项“运作方式及风险收益特征”增加对应表述。投资者应当在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声明”部分的十三项内容后逐一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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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户怎么办? 老客户怎么办?新老划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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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一图激起千层浪,主要问题围绕“新老划断”,就是新客户怎么办? 老客户怎么办?新老划断怎么办?


峰信使出发了,来到了中基协月坛大厦,亲自询问了“新老划断”的问题。并得到了官方的答复。


协会答复如下:


(1)此次季度更新需上传管理人所有投资者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


(2)针对于以前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按照当时的法规的要求签署即可,不用因此次季度更新的要求,重新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3)对于风险揭示书涉及的时间节点有3个


2014年8月21日之前对风险揭示书没有要求,投资者可不上传风险揭示书;


2014年8月21日至2016年7月15日,要签署风险揭示书,但是对具体内容没有要求;


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2日,协会发布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及格式指引,按照协会模板要求,按照1、管理人承诺,2、风险揭示(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3、投资者声明(13项声明)此三部分签署风险揭示书即可;


2018年1月12日至今,在2016年7月15日发布的风险揭示书基础上,对投资者要重点揭示“资金流动性、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产品架构、底层标的”等特殊风险。


(4)按照以上时点的要求上传相应的风险揭示书,对于产品备案与新规定生效存在时间交叉的,管理人可写说明,但是时间跨度不可过长(比如:2018年1月12日发的风险揭示书新要求,2018年5月份备案的产品,对产品的特殊风险没按要求揭示,即使写说明也存在被退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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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风险揭示书和特别风险揭示书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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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风险揭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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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风险揭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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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对签署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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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揭示书的十三个签名处,只需一一确认,一次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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